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华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1-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华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2007]30号)精神,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院将根据在校生的年龄、心理和生理特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的要求积,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华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促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使我院课外体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真正形成学院浓郁的体育文化氛围,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学院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促进青少年体质增强。

二、 参加“华光”体育活动的范围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均应该参加“华光”体育活动。各院系的领导、辅导员、公体部联络人员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动员全体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努力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系系有特色。

三、“华光”体育活动的内容

(一)“华光”群众性体育活动

1、搞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计划安排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每年要对所有在校生进行一次体质健康测试,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的组织体育教学,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耐力、体能素质。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上报测试结果。设立专门的“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对学生的体质健康进行测试和日常的咨询及测试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工作。

2、搞好群众性体育项目

公共体育教研部要适当增加群众性体育项目的教学时间,对那些简便易行投入又小的体育项目要加大教学和指导力度,利用上课时间教给学生一些基本的动作要领,使学生能够科学、规范的参加体育活动和体育锻炼。各院系、公体部、学生处、团委、等要大力推广、开展广播操、太极拳、健美操、集体舞、长跑等大型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老师要做好教学和宣传指导工作。要有计划的组织球类运动会和田径运动会,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够选择自己所喜欢的项目参加锻炼和比赛,充分利用一切现有的资源和设施,发挥体育教师的指导和教育作用,动员、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到课外体育活动之中。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时,应把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全体学生健康水平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

(二)“华光”体育展示活动

各院系要加强对“华光”体育活动的领导,在体育老师的指导下,在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形成自己的特色。公共体育教研部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结合我院的实际定期举行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展示,评选出优秀的项目进行录像,解说和文字材料刻录成光盘,参加省教育厅举行的高校群众体育展示活动。各院系所确定的展示项目在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上要有所创新,项目要学生喜欢,便于推广,健身效果明显。

(三)“华光”体育竞赛活动

为促进我院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动我院群众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迎接省教育厅每年组织举行的全省高校体育竞赛活动,由公共体育教研部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组宣部、各院系配合在全院举行群众体育活动展示,届时每个院系要派出1—2个代表队参加1—2个项目的展示(时间另定)。同时,还将采用各种方式举行各种体育比赛,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准备。

四、“华光”体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华光”体育活动的领导,学院成立了“华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我院的“华光”体育活动。

组长:王朝庄

副组长:李群力张吉生赵勇李坤

成员:各院系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李坤(兼)

副主任:雷万仓

成员李冬、李学峰、张文锋、赵昕。

五、其它具体要求

1、此项活动由公共体育教研部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组宣部、各院系配合共同组织实施。要科学安排时间,制定好实施方案,安排好落实人员和组织人员。学院将对活动开展好的院系进行表彰和奖励。

2、各院系要明确1名领导负责“华光”体育活动的工作,成立院系“华光”体育活动工作小组,认真负责本院系的学生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3、各院系必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切实保证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让学生走出教室,走进操场,走进大自然,在阳光下锻炼,在蓝天下成长。

4、各院系要选定好自己所要展示的体育项目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河南省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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