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体育课堂教学规定和要求(讨论)

发布时间:2008-01-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学生体育课堂教学规定和要求(讨论)

一、学生必须参加二年体育必修课程的学习。五年一贯制学生要参加四年至四年半体育必修课程的学习,并要按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时,方可参加考试。

二、学生应了解体育课程的学期教学计划、教材内容和考试项目以及评分办法。

三、体育课为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

四、有伤、残、病的学生须出具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并得到所在二级院(系)分管领导和教务处的同意,才可参加保健课程的学习。

五、学生上体育实践课必须穿着适宜运动的服装和鞋子,尽可能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得穿皮、凉、拖鞋和裙子,不得佩带其它影响运动的妆饰物等上课,上课时不宜带贵重物品和其它不合适的物品,以防丢失和损坏。

六、体育课中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在规定的地点集合整队,不迟到、早退,有事要履行课堂请假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无故旷课一次扣4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病事假累计至学期终一次性扣分(在总分内扣除),无故旷课达三次,病、事假累计超过学期1/5学时均不得参加本学期考试,应参加重修。

七、上课时要尊重教师,认真参与教师所教授的练习,顺利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

八、上课注意力要集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保护措施,同学之间要友爱互助,时刻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必须爱护体育教学器材,积极主动协助教师按时借出和归还器材,以防丢失,丢失后按有关规定赔偿。

十、体育项目考试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除上好体育课外,还要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俱乐部活动和其它体育活动。

河南省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体育较研部

20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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