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学年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体卫艺〔2007〕132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新学年贯彻落实

中央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 

通        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在新学年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新学年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7]2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请按《通知》提出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保证中央7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我厅将在适当时机,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各地各学校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情况和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教体艺厅函〔2007〕2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新学年贯彻落实

中央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通知》(教体艺〔2007〕14号)印发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具有操作性、可检查性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据了解,也有一些地方和学校在落实工作中措施不力,差距较大。为在新学年有效推动中央7号文件的落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中央7号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凡属于中央7号文件对教育方面的要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落实。对中央7号文件提出的其他政策、措施,要积极主动地向同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请党委和人民政府协调落实。

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按照中央7号文件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要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全体学生学习和掌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广泛开展“达标争优”活动,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为确保新学期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的正常进行,学校新配教师要充分考虑体育课教学工作需要,专职体育教师不足的要立即调整其他学科教师兼教体育,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兼职体育教师进行体育教学的技能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解决学校体育器材严重短缺问题作为新学年以及今后一个阶段学校教学器材配置的重点工作之一,中小学校也要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尽可能地多安排经费用于购买体育器材。

三、新学期开学后,我部将会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开展以贯彻中央7号文件、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学校体育工作调研,同时检查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组织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中央7号文件、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特别是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解决。

四、为宣传各地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做法、经验和事迹,我部将组织阳光体育运动征文、摄影比赛活动,引导和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具体方案另发)。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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